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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法注册资金何时了

1998-03-22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由于虚构资金或抽逃资金严重影响经济活动的正常运作,1993年颁布的《公司法》、1995年2月28日实施的《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》和1997年10月1日经修改实施的《刑法》中,都有相应的规定。然而社会各界对注册资金犯罪的认识仍很淡薄,注册资金违法现象仍很普遍。笔者根据调查得知,一开发区驻上海办事处许诺50万元可以在工商执照上注册100或200万元。另一办事处许诺,如有50万资金到该开发区开办私营企业,可以开出注册资金为500万元的工商执照。一位女士甚至称扩大注册资金可以根据需要来定。另一小姐称:“50万元可以开出注册资金300万元的执照。但是除正常费用外,每超过50万元要增加2500元的费用。”

(《解放日报》98.3.16翼奋远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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